教育部徵件:109學年度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計畫須知」
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辦理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」要點辦理。
 
二、為使大專校院學生有學習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機會,並執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,推動氣候變遷調適專業人才培育,本部特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旨揭計畫。
 
三、旨揭計畫申請以學年度為單位,補助以學期為單位,其徵件期程、補助經費、申請方式等說明如下:
 
(一)徵件期程:109年4月20日至109年5月31日;另執行期程以學期為單位(第1學期自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,第2學期自隔年2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止)。
 
(二)補助經費:經費原則上採教學活動專項全額補助,每項教學活動每學期補助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,總金額以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,僅補助業務費。
 
(三)申請方式:於期限內將計畫書上傳至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(https://climatechange.tw/),逾時送、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,均不予受理。
 
四、本案相關申請文件(計畫須知、申請流程及系統操作方式等資料),請至本部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/最新消息(https://climatechange.tw/)下載,倘有疑問,請洽計畫助理謝小姐,電話:(02)3366-4640,E-MAIL:ntuclimateaction@gmail.com。